凡參加本(109)年客語能力認證,
報名時【通訊地址】欄位填報「臺南市」考試合格者:
初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500 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;
中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1,000 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;
中高級認證合格者,每名核發新臺幣2,000 元(獎勵金或等值禮券),以資獎勵。
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查詢
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nation/Default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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