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本局 114 年 8 月 12 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 1141124760 號函(諒達)。
二、依旨揭計畫第伍點第一項,為鼓勵現職校長及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,於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中高級以上者,得申請禮券。
三、本計畫之禮券核發採「不重複獎勵」及「不回溯」原則 ,請申請教師留意以下規範:
(一)113 學年度已就同一語別及等級申請獲獎者,本學年度不得重複申請 。
(二)若已於 113 學年度取得較高等級認證(如 C1 ),後續通過同等級( C1 )或較低等級(如 B2 )認證者,不予獎勵 。
(三)僅限申請 114 學年度 取得之合格證書,且同一語別、同一腔調之獎勵以一次為限。
四、本(114)學年度可申請之認證考試場次為:
(一)成大 2025 春季台語認證。
(二)教育部 114 年 8 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(三)客委會 114 年 10 月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(四)成大 2025 秋季台語認證。
(五)教育部 115 年 3 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(六)客委會 115 年 3 月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四、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教師,檢具旨揭計畫附件四禮券印領清冊正本(核章版)及相關考試成績證明文件影本(如成績單或合格證書),於 115 年 5 月 29 日(星期五)前郵寄至本局課程發展科陳蔚平教師收,逾期視無申請需求。
五、先前已寄送之學校,無需再寄送。
六、檢附獎勵計畫 1 份。